第(2/3)页 “是呀!你那样放,万一走火会把自己崩死的。” “崩残了也不值啊!” “多谢两位大叔提醒。” 林一凡朝两位好心的大叔点头致谢,急忙把衣服兜里的手枪翻转了一下,让枪口朝下。 不多时,服务员把三大碗热汤面和一盘拌鸡架放到了桌子上。 十几天没正经吃过东西的林一凡,感觉抻面和拌鸡架的味道简直是人间第一美食。 面条劲道,鸡架酸甜适口,略带麻辣。 林一凡吃的正香,对面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汉子站了起来,两眼发直地盯着他口袋里的手枪,喊道: “小伙子这枪不错啊!” “爹,我要买他这把枪。”和中年汉子坐在一起的少年喊道。 林一凡早就发现了这爷俩,他们一直都在盯着他兜里那把手枪。 这也让林一凡感到郁闷,他本来打算把枪放到物品栏里,但系统提示是危险物品,不能存放。 “喂!小伙子,这把枪卖吗?多少钱?”中年汉子粗声大气地问道。 林一凡翻看了他一眼,只顾低头吃面,没言语。 “哎呀?”中年汉子拎起了挂在椅子后面的单筒霰弹枪,佯作要拉枪栓的动作,瞪着林一凡道:“外乡人,你挺不识抬举呀!” “钱老二,你干什么?忘了这里的规矩了?不准欺负外乡人。” “对,人家的东西,卖就卖,不卖就不卖不能勉强。”说话的还是对饮的两位老者。 凭借前世被社会毒打出来的经验,林一凡一眼就能看出来,钱老二绝不是匪类,他就是个普通的猎人,猎人没有不喜欢枪的。 他兜里那把手枪口径大,威力足,一看就是正品货,普通人是很难买到的,他看着眼馋,他儿子看着也眼馋。 但是这把枪,林一凡说什么也不能卖给他们,因为这座小城离候老怪那里不远。 手枪的把手上有红鸢雇佣兵团的标志,一个简笔的鸟.型图案。 那些守卫的衣服上,也有同样的图案,这也是林一凡换了一件白大褂的原因。 当时守卫只是被变异生物冲散了,候老怪和金娜一回去,他们马上就会重新聚集到一起。 万一他们追查到这里,发现了这把枪,以那些家伙的手段,拿枪的人有被灭门的可能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