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那我何罪之有?-《穿越后我带头搞基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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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话那人正是那伪造地契,被江怜轰走的郭柘。

    他身旁站着一个身穿官服的男子,面色冷峻,不苟言笑。

    “有人举报你违禁私造铁器,是否属实?”

    江怜看着他,不卑不亢。

    “何为私造?若我说这从辽国购买而来,也是私造?大周有禁止购买他国物品这项律法?”

    那人被江怜的话堵的一楞,倒确实没有这项律法,但这铁矿本就稀有,大多都用来做武器,怎么会有国家愿意出售呢!

    “若是没有这项律法,这位大人便听他人的一面之词便要定罪?”

    汤参面容冷淡的看向江怜“确无此律法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何罪之有?”

    大周律法禁止私自贩卖兵器,却没有限制购买。若真要说起来,江怜确实算不上有罪。

    “你,你,你怎么证明!”

    那郭柘眼见着汤参就要放过江怜,急的都有些结巴。

    “那你又如何证明我是私造?”

    铁矿稀有,每块铁器的来源去处都记录的十分详细。

    而江怜这铁器却并没有记录在册,若不是他国购买,那便真是凭空变出来的了。

    汤参有些不快的看向郭柘,他信誓旦旦的告诉他,城外有人私造铁器,证据确凿。

    现在却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这个脸,冤枉平民。

    “是汤某没有核实,贸然打扰!”

    汤参虽然气郭柘,但罪罚分明,若是有人犯了罪,那他定是不会放过。若是无罪,他也必然不会冤枉。

    就算这理由确实不合理,但也确实无罪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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