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黄一凡只感觉心中几乎气的爆炸,又是有些纳闷:“老孟管什么闲事了?” 高清宇也是满心诧异。 急忙开始搜寻别的线索。 但是,却没有任何遗留。 能知道,夜魔肯定带走了什么东西,但是,却不清楚夜魔究竟带走的是什么。 孟持正大半个身体都被打碎,原本身上或者有什么东西,此刻也早没有了。 估计是被夜魔带走了。 一道火箭冲上天。 片刻之后,雨中歌等人迅速赶到,立即封锁现场。 “确定无疑,就是夜魔干的。” “夜魔这一番在白云洲出现,其中之一个目的,就是刺杀了孟监掌。” “其他的还有什么活动轨迹,现在还不得而知。” “不错,杀人不见血,剑下一点红,正是夜魔手笔!” “胸腔经脉已经全部碎了,脑袋就别剖开看了吧……”高清宇满脸沉痛:“让孟监掌……完整一点入土吧。” “好。” 消息传出。 整个白云武院都震惊了。 整个白云武院所有教职工,包括学生,很少对这位孟监掌有什么好感;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平时表现的太方正了。 完全不懂的变通。 一般什么事情到了他手里,从来都是没有任何情面,严格的按照规定办事,死板到了极点! 那些规矩律法条令,便如是刻入了他的骨髓里一般。 没有任何变通可言。 但是此刻听到这样的一个人死了,却是都感觉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对劲儿。 人家坚持原则,有错么?人家完全按照规定办事,有什么错? 人家是古板,是严肃,是不近人情,但是人家损害什么了吗? 没有! 或者可以这么说,正是有了这种性格的人存在,那些想要走捷径,而且也完全有实力有背景有靠山走捷径的人,才没有走得成。 才保证了白云武院的一个起码的公平所在。 全校集体默哀。 反思。 尤其是厉长空,深深叹息。 感觉遗憾已经到了极处。 “若是我昨晚没有拒绝,而是选择和老孟去喝酒,这件事也许就不会发生!” 厉长空仰天长叹,懊悔的不得了。 “为孟监掌组织一个盛大的葬礼。他没有任何亲人,只有我们了。” 高清宇红着眼眶,黯然下令。 “传令下去……凡是白云武院走出去的任何一个学生,任何一位教职工,皆以斩杀夜魔为己任!” “无论如何,也要杀掉此僚!为孟监掌报仇!” 接下来。 便是案情回顾。 也有人提出来疑问。 “夜魔为何要杀孟持正?” “孟持正管了什么闲事?” “夜魔既然都毁灭了大半尸体,为何却保留脑袋和剑痕?” “这究竟是为何?” 但这些问题,很快就得到了解答。 “夜魔想杀谁就杀谁!那种无恶不作的魔头,杀人需要理由吗?” “孟监掌肯定做了什么事情,那是肯定的。但是既然让夜魔不爽,那肯定就是做的好事。” “至于保留脑袋和剑痕,那更简单,夜魔嚣张跋扈残忍至极,这当然是为了向我们示威!” “……” “据说昨夜夜魔在杀掉孟监掌之后,还和雨中歌巡查对了一招,当时若不是莫敢云和雪万仞也急忙冲出去支援,恐怕雨巡查也……” “夜魔这么厉害?” “呵呵……不厉害?一个被整个大陆通缉的超级大魔头,你说他不厉害?” 雨中歌与莫敢云等人,还有镇守大殿的人,一起还原复盘。 尤其是昨夜短兵相接的那一招,更是数十次的演练。 无数人都能清晰的一眼认出来。 “一心教教主印神宫的招牌,血灵七剑!” “目前,乃是夜魔的招牌。” 斩杀夜魔! 现在在白云洲,已经是万众一心。 夜魔在白云洲,实在是已经犯下了累累血债,其罪行,罄竹难书! 但是在高层心里,也全是忧虑。 夜魔的修为,越来越高了;原本在白云洲,他闹腾朱家的时候,还远远没有这么强。 提到这件事。 雨中歌与莫敢云也得到了一个新的情报:方彻当初曾经与夜魔动手,当时不是夜魔的对手,差点死在那一战之中! “原来夜魔身上的血债,还要加上方老大那一笔!” 雨中歌杀气冲天:“我们一定要为老大报仇!” “为方老大报仇!” …… 在南部山区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寻找的方彻,激灵灵打个哆嗦。 “阿嚏!阿嚏!” 方彻连续打了两个喷嚏,揉揉鼻子有些奇怪:“这是谁在念叨我……” 在他手里。 掌握着一块玉佩。 这是唯我正教阵法密地的开启阵眼。 只要找到了,凭借这块玉佩,就可以找到那个山谷。 但是,方彻已经找了数百个山谷,全无感应。 “这特么……让我到哪找去?” 方彻都有些迷了。 这万灵之森,太大了! 自己现在已经接近了万灵之森禁区了。 再往里走,就是传说之中的武者禁区! 那里面超阶妖兽无数。 不管是唯我正教,还是守护者,都把这里视作禁区。因为这里面,存在那种神秘而强大的妖兽。 而且不止一个! 据说云端兵器谱高手,在这里也讨不了好去——当然方彻对这个说法是不信的。 他不信,连凝雪剑雪扶箫等人都不能横趟。 但毕竟外面也没有传说‘雪大人某日刀劈万灵之森’等等传说。 所以这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,其实是大家都不知道的。 方彻趴在一颗大树树梢上,身子与茂密的树叶,几乎融成一体。 看着前面一片没有任何树木的空白地带,足足数百里的距离,中间还有一条河,在太阳照射之下,如同一条黄金带子,从空白地带横穿过去。 在这一片空白地带中,有无数的骸骨。有人类的,也有妖兽的。 这里,便是被称作‘八百里生死分界线’的禁忌隔离带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